7月21日,來自銅陵的周先生 在中和路的“蜜雪冰城”的奶茶店 購買了兩杯奶茶 喝了近一半時, 發現其中一杯奶茶中 竟然有一根長長的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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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08:49 上傳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周先生和愛人返回商家“要個說法” 可是商家的態度讓他氣憤 店員一開始不承認是他們的頭發 說周先生胡攪蠻纏, 店長來了說這情況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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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09:32 上傳
(網絡配圖)
商家的傲慢激怒了周先生 他向蕪湖市消費者協會 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
在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調解下 “蜜雪冰城”同意10倍賠償 并解決周先生當晚的住宿費用
然而 “奶茶頭發風波”并沒有結束! 周先生不同意上述賠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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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08:49 上傳
他認為: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 不滿100元的商品, 商家應該按照100元的10倍進行賠償, 也就是賠償1000元。
2015年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條中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計算。
說到賠償問題 “蜜雪冰城”奶茶店負責人蘇店長 也覺得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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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08:49 上傳
因為 周先生購買奶茶時 并沒有發現奶茶中有頭發雜物。 當周先生投訴奶茶中有頭發的時候 奶茶已經打開了 這并不符合退換貨規定。
他們提出給周先生檢查身體 周先生很抵觸 極力要求賠償1000元 商家不能接受這樣的索賠。
為啥周先生沒拿到“千元賠償”?
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需要周先生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奶茶中的頭發確實是商家誤操作而導致的 他們才能根據相關的規定對商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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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08:49 上傳
由于舉證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 只能讓雙方協商解決此事
隨著消費者法律意識的增強 食品方面的投訴越來越多 類似“奶茶喝出頭發”的投訴 消費者想要拿到賠償 往往都遭遇“舉證難” 這讓商家和執法部門也很無奈。
維權需要證據 光會吐槽自己的委屈 是拿不到賠償滴!
來源:蕪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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