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鳩江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九華北路與天門山東路開展“逢十“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10點40,民警發現一名駕駛員有一股濃濃酒氣,經對其做呼吸式酒精測試,其結果為100mg/100mL, 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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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0 15:44 上傳
經查,駕駛人叫楊某,四川人,面對檢測結果,楊某很是吃驚,他說,因昨晚和幾個朋友聚會多喝了幾杯,覺得隔了一晚上,應該沒事了,即開車上路,沒想到還是被查住,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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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0 15:44 上傳
民警當場給其做出現場筆錄,暫扣機動車,并依法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帶到醫院提取了靜脈血,并責令其15日內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按照規定,楊某駕駛證將被吊銷,并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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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0 15:44 上傳
交警提示:喝“隔夜酒“后駕車是否屬于涉酒駕駛,重點不在于當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的含量為標準,也就是說,只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過多久,此時駕駛機動車仍屬于酒駕(醉駕)。
來源:今日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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