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蕪湖市教育局發布《2020年蕪湖市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進行了調整和明確,在確保政策基本穩定的基礎上,完善制度,加強管理,促進公平,引導預期,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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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9 12:13 上傳
一、招生原則:
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劃片入學
堅持"兩個一致"政策優先就近入學;
對于不符合"兩個一致"政策的適齡兒童
保證每一個孩子都有學上
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借讀生,堅持問題導向,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
二、招生對象:
小學階段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區戶籍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初中階段為小學畢業的本市市區戶籍的學生、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今天上午,2020年市教育局中小學招生政策相關事宜新聞發布會上宣布除了堅持以往的招生政策之外,今年在幼升小,小升初的報名方式上有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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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
為深入推進我市"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市區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網上報名、審核、分配,為家長和學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通過皖事通或蕪湖智慧教育應用平臺的報名窗口進行報名信息采集;通過政府大數據系統對幼升小、小升初報名信息進行校驗審核;通過幼升小、小升初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學生入校分配。
所有即將在我市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學生,都要在網上進行報名。未在我市幼兒園就讀的幼兒回蕪湖市區上小學一年級,全部參與網上報名;未在我市小學就讀的學生回蕪湖市區上初中,也全部參與網上報名。
小升初網上報名擬于5月下旬啟動,幼升小網上報名擬于6月下旬啟動,具體報名時間、日程安排正在擬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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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政策: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繼續堅持“兩個一致”政策優先就近入學
“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在符合“兩個一致”的前提下,學生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擁有100%房屋產權,且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入學依據。滿足上述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方可在實際居住地(即戶籍地址或房產證地址)優先保障就近入學。
我市鼓勵各區積極探索制訂一處房產在一定年限只安排一名適齡學生(多胞胎和二孩除外)入學。各區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并報區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三)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
對于不符合“兩個一致”政策的適齡少年兒童,保證每一個孩子都有學上。市區戶籍無房家庭租房居住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可憑我市居住證由居住證所屬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對于殘疾兒童入學,堅持輕中度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集中教育、極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的安置原則,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一人一案”保障每一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享受義務教育。
(四)規范招生行為
繼續取消義務教育各類特長生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釋放的優質學位全部用于劃片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班”“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小學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必須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不得超班額(小學標準班額45人)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足齡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學。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中小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五)合理劃定學校招生區域范圍
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對未交付使用的小區,暫不納入學區劃分。我市鏡湖區初中學校、城東區域部分學校片區劃分將由市教育局適時公布,其余各學校片區劃分由所屬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適時公布。
(六)嚴格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計劃、范圍、對象等由其審批機關明確。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可適當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在原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按上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七)嚴肅招生紀律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招生工作責任清單,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來源:蕪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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