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交管局保障復產復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自3月2日起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業務逐步恢復正常辦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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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8 17:06 上傳
一
恢復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城東服務大廳、行政服務大廳的對外服務工作。
二
恢復開展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三
恢復開展駕駛人審驗和滿分學習教育及考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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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8 17:30 上傳
圖片轉自繁昌縣交管大隊
四
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期,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車管所業務辦理遵循“能網辦不現場辦理”的原則。廣大群眾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12123”語音服務平臺辦理29項車駕管業務。
五
業務辦理時間為工作日9:00-17:00,業務咨詢、辦理電話:0553-12123。
六
各縣(市)業務辦理恢復時間由各縣(市)根據當地情況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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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8 17:30 上傳
圖片轉自繁昌縣交管大隊
溫馨提示:
疫情期間,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應做好個人安全衛生防護,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1.確保自身身體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辦事原則,無關人員請勿陪同;
2.辦事人員請全程佩戴好口罩,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疫情防控檢查工作,不佩戴口罩以及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者,不得進入車管服務工作場所;
3.進入大廳辦理業務時,人與人之間至少保持1.5米距離,業務辦好后,請立即離開辦公場所。
特此通告
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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