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內車輛比較多,根據統計現在汽車的保有量已經達到了四億輛。不管是大城市還是小地方,交通堵塞和追尾是一個非常常見的事情。不過道路上除了汽車之外,還有行人,電動車。這幾年電動車和汽車發生的事故特別多,有些電動車不遵守交規,橫穿馬路,最后導致車禍的發生。最近又有汽車和摩托車相撞的事情發生,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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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10:42 上傳
根據汽車車主描述,自己當時在紅綠燈路口等紅燈,車子處于相對靜止的狀態。但是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下車發現一輛電動車撞上了自己的車子,電動車車主還動彈不得。汽車司機立馬報警,誰知電動車車主因為傷情比較嚴重,最后死亡。后來電動車車主家人找到司機,要司機負責,汽車司機就表示無法理解:我遵守交規的開車,自己超速行駛撞到我的車,憑什么要我負責。汽車等紅綠燈,電動車追尾汽車當場去世,責任歸誰?交警回答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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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10:42 上傳
估計很多人的想法和汽車車主一樣,問題明明出現在電動車上,電動車超速行駛,加上電動車沒有什么安全措施,最后受傷也是正常的。大部分人都覺得電動車車主應該自己負責,并且他將汽車撞壞了,應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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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10:42 上傳
不過交警說,根據交規的條紋條例,汽車車主需要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其余責任由電動車車主自己負責。雖然汽車司機表示憤怒,但是沒有辦法,只能接受,你們覺得這樣的責任分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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