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氣溫升高,有不少駕駛員為了方便和涼快,圖省事,穿著涼拖鞋駕駛機動車,卻不知這樣駕車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7月4日,蕪湖弋江交警查獲一起“穿涼拖”駕駛機動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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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5 09:39 上傳
當天下午15點40分,弋江交警在九華南路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皖B97XX5的白色SUV轎車由北向南駛來,民警上前示意司機靠邊停車并下車接受檢查,當司機下車時,民警驚訝的發現駕駛員腳上居然穿著一雙黑色塑料拖鞋。
據了解,駕駛員王某為我市專業游泳教練,暑期來臨,教學活動日益增多,為了圖方便省事,感覺換鞋麻煩,就一直穿著教學時穿著的涼拖鞋駕車奔波于各大游泳館,被查獲時,王某剛從市區一游泳館下課,前往城南某游泳館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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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5 14:53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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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5 14:53 上傳
執勤交警當場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穿著拖鞋駕車,不跟腳,極易出現鞋子滑落的現象,特別是遇到緊急情況時,剎車容易打滑,開車穿拖鞋對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都會有偏差,踩踏板時極易出現腳底打滑、踩不實,甚至踩不到踏板的情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最終,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條,對王某處以記2分,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圖/文: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 陳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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