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蕪湖開展排查整治!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即日起,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在全市范圍開展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排查整治范圍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排查時間從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排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檢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情況;
(二)檢查是否明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檢查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電焊等明火作業防火措施落實情況及動火審批制度落實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配置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滅火器、消防砂、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是否配備到位;
(五)檢查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并暢通;
(六)檢查施工現場臨建設施的消防安全情況,重點檢查活動板房等臨時設施是否使用阻燃材料進行搭設;
(七)檢查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臨時用電管理情況,重點加強對電器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電器設備的維護、檢修,防止因電器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引發火災事故;
(八)檢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材料存放和使用情況,特別是氧氣、乙炔等易爆化工產品的存放和使用要有專人管理;
(九)檢查施工現場建筑施工材料堆放情況以及安全網、外腳手架、腳手板的防火性能;
(十)檢查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聚氨酯外保溫材料情況;是否存在違規采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情況。
排查時間及方式: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同時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將自查自糾過程相關材料進行保存,以備抽查。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5月1日至6月中旬)。在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主管部門、監督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3年6下旬)。認真總結排查整治工作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長效機制。
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主管部門、監督機構、相關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僥幸心理,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針對本轄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完善各項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導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全市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突出重點,加強重點環節的消防安全檢查。各主管部門、監督機構、相關單位要針對近期全國發生多起火災事故,以及高溫天氣對建筑施工帶來的不利影響,堅持問題導向,抓重點抓關鍵,重點檢查動火審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消防安全設施、臨時板房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三)注重實效,加大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處理力度。各主管部門、監督機構、相關單位要繼續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并跟蹤復查。對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到位。市住建局將繼續通報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各主管部門、監督機構、相關單位要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重點從消除建筑施工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等方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開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建筑施工現場全員消防安全意識;要加強重點崗位從業人員的消防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特別是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嚴防因無人看管引發火災事故。
來源 | 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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