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日報記者 陳旻 程中玉)本月起,我市將對全市基本醫保門診慢特病的病種管理、準入認定、定點管理、待遇保障、基金支付、經辦管理、基金監管等實施新的精細化管理,建立更加規范、公平、適度的保障機制。 記者了解到,新的管理辦法之所以更“精細”,一是定點機構數量更加合理,將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個人定點的門慢醫療機構數量調整至3家。職工醫保門慢定點藥店保持1家不變,同時全市11家“雙通道”藥店均作為定點藥店。 二是待遇保障更加注重公平。不僅取消職工醫保特殊慢性病年度限額,統一按照職工醫保住院政策報銷,與基本醫保共用年度最高限額20萬元;并且職工醫保普通慢性病,不再區分關聯病種與非關聯病種,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額最高的病種為基礎,每增加一個病種,按照該病種支付限額的50%比例增加,累計不超過增加病種中最高病種限額。 三是日常管理更加科學,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現狀,對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情穩定且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門診慢特病,一次處方藥量可在遵循醫囑的條件下,延長至3個月,醫保可實行按長期處方結算。 四是準入退出更加精細,實行“一取消一復審”。“一取消”即對提供虛假材料取得門慢認定資質的、在自查或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以及騙取醫保基金的人員,直接取消門慢資格或待遇;“一復審”即對數據篩查顯示門慢待遇享受期間,連續24個月(含以上)未產生與治療慢特病有關的醫療費用的患者,納入慢性病鑒定復審。 五是矛盾化解更加人性,對異地就醫門慢患者,在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無法滿足其用藥需求的情形下,在當地“雙通道”藥店購藥也可按規定享受報銷。同時,參保人員參保類別發生變化時,門慢可直接變更到新參保類別,起付線和報銷比例按新參保類別重新計算,無需重新申報,方便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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