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晚報 記者 胡芳
記者獲悉,為持續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市道路交通管理,重點加強對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力度,日前,根據上級公安機關整治夏季社會治安突出問題百日行動部署要求,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開展了“暢安3號”全市集中統一行動暨“凈路行動”。 行動重點整治了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農村“雙違”、駕乘車輛不系安全帶、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危化品運輸車違反禁限行規定通行,6座以上小客車(重點是面包車、商務車)超員載客、乘客不使用安全帶、超速20%以上違法行為;并展開“三不亂文明行”城市品質提升專項整治及貨車闖禁區、違法上高架專項治理。統一行動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認真分析研判、科學部署警力,在交通流量大的關鍵節點增設臨時執勤點,抽調警力組建執法小分隊開展流動執法,切實提高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堅持視頻巡查與路面巡邏相結合,加大一早一晚重點時段和事故多發高發、違法亂象突出等重點路段的巡邏檢查頻次和密度,嚴查酒醉駕、大客車、重中型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等易肇事肇禍車輛重點違法行為。 行動期間,無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當晚9時06分,當民警巡至蜀山街道時,發現一輛懸掛皖A牌照轎車正在倒車,于是對其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陶某滿嘴酒氣,于是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6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當晚陶某與一群同學聚餐,席間喝了一些酒。當陶某準備去挪車時,一個未喝酒的同學要替他挪車,卻被陶某拒絕了。心存僥幸的陶某坐進駕駛室,倒車還沒多遠,正巧被巡邏交警發現。民警依法對陶某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灣沚分局交管大隊在開展酒駕醉駕行動時,一輛小車無視民警檢查,加速準備闖卡。民警立馬追了上去將其攔下,并控制了該駕駛人。經對駕駛人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最終,該駕駛人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對其闖卡行為,鑒于駕駛人深刻認識到錯誤且未造成嚴重后果,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暢安3號”全市集中統一行動暨“凈路行動”有效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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