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蕪湖新聞網
近日,我市在開展特殊食品專區專柜經營提升行動中查處了全市首個、全省首批違反特殊食品專區專柜銷售規定的案件。 6月3日上午,南陵縣弋江市監所執法人員到一母嬰店檢查,發現在保健食品專柜中擺放著一款普通壓片糖果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中特殊食品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給予警告,要求商家立即整改。當日下午,執法人員到該店開展“回頭看”檢查時,仍然發現同款普通食品擺放到保健食品專柜銷售,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立案查處。6月10日,南陵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第一款第七項,對該母嬰店處以5000元的處罰。 今年以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下,開展了為期半年的特殊食品專區專柜經營提升行動,對于蕪湖市3146家特殊食品經營戶全部建立《特殊食品銷售單位臺賬》并全部納入日常監管。同時,市市場局加大特殊食品的宣傳力度,在母嬰店、超市、藥房等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相關區域顯著位置張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選購消費提示》。目前已開展各類現場宣傳活動15場,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張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選購消費提示》1400余份,發動企業自發開展宣傳6000余次。
|
|
人民陪審員,網絡媒體人,愛心公益人,攝影家協會會員,新聞撰稿人,網評員,資深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