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鏡湖交警大隊在天門山路蓮塘新村小區附近開展查處酒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一名女司機因為噴了口腔清新劑,險些被“測”成“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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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 13:48 上傳
當晚民警對一位女駕駛員采用酒精快測棒檢測時,紅燈亮起表示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指揮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采用吹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女司機再次檢測,結果為37mg/100ml,超過了20mg/100ml的飲酒駕駛標準,該女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酒精檢測結果,女司機很是意外,并堅稱自己并沒有喝酒。民警詢問她晚上是否飲用過含有酒精的飲料,她也確信沒有飲用。這就奇怪了,是女司機在說謊嗎?突然女子告訴民警,她剛剛往口腔里噴過帶有“口香糖” 味的“口腔清新劑”,是不是因為噴劑的味道比較像酒精,所以被查出酒駕。女子出示了隨身攜帶的噴劑,瓶身上標明的主要成分中確實有乙醇。民警讓該女士等候20分鐘再次測試,第二次、第三次測試的結果均為0mg/100ml,這下真相大白,原來確是含有酒精成分的口腔清新劑惹的禍。女子這才松了口氣,并表示自己沒注意到口腔清新劑中含有酒精成分。
交警提示:開車之前,請盡量避免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和口腔清新劑。如果誤食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遇到交警查處酒駕,并且檢測出含有酒精成分,請不要慌張,應當及時向民警說明情況,稍等一會兒或者漱口后再進行測試。 來源:今日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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