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記者從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下發的通知,2019年蕪湖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開始,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1-7月增資部分將于7月底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到位。 這次調整的范圍,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金額分為三方面,以下逐一說明。 其一是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其二是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三是傾斜部分。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注意,以前年度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此外,企業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按平均額度予以補齊。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地調待對調整對象、執行時間、調整水平和辦法、資金來源都作了明確規定,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兼顧公平與激勵的比重。 整體來看,2019年總體調整比例與2018年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這樣的安排,既能讓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又充分考慮了其長遠權益,有利于增強居民的獲得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續。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一般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平高者,增加的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目前,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正在調試發放系統,調度落實資金,抓緊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今年前7個月的增資能夠發放到位。 信息來源: 蕪湖新聞網-大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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