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錢了!蕪湖提高標準
關于做好全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后 相關待遇調整工作的通知
市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蕪政辦秘〔2022〕35號)文件精神,從2022年7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簡稱低保標準)由742元/人/月提高到794元/人/月。
現就做好全市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據被征地農民養老補貼按居民低保標準70%發放的規定,市區被征地養老補貼標準調整為555.8元。
二、市區企業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職工(含離退休人員)遺屬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新的市區低保標準核發。
三、提高上述待遇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所需資金仍按原渠道列支,蕪人社秘〔2021〕244號文即行廢止。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來源:大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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