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樓隨手扔下空啤酒瓶 蕪湖經開區(qū)首例“高空拋物”案判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jù)蕪湖檢察消息 隨手一扔啤酒瓶,竟觸犯刑法?近日,蕪湖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對經開區(qū)轄區(qū)內首例“高空拋物”案亮出“第一劍”,被告人劉某某在經開區(qū)秀水江南小區(qū)內拾撿廢棄紙盒時,便隨手將紙盒中的四個空啤酒瓶先后從8層樓道向外拋擲,雖然此次高空拋物行為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但劉某某任性的行為已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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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 11:08 上傳
案件受理后,檢察官充分釋法說理,使劉某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在綜合考慮全案情節(jié)及劉某某自愿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并適用速裁程序。2022年8月2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被告人劉某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來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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