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15:20左右,在蕪湖軌道交通1號線白馬山車站施工工地發生一起工人因突發疾病導致意外死亡的事故。
005P91w2ly1g9bjlo9483j31400u0jzh.jpg (363.72 KB, 下載次數: 11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2 09:27 上傳
圖轉網絡
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和《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弋江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為組長,公安弋江分局、區監察委、區住交局、區人社局、區總工會、區應急管理局派員組成的蕪湖軌道交通1號線白馬山車站建筑工地“2019.10.13”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經現場勘察、詢問有關人員、調閱有關資料,現已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經事故調查組綜合分析,認定蕪湖軌道交通1號線白馬山車站建筑工地“2019.10.13”事故是一起非生產安全意外事故。
微信圖片_20191212085718.jpg (88.93 KB, 下載次數: 169)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2 09:06 上傳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事故發生地點位于弋江區白馬山路與濟南路交叉路口北部約100m處的蕪湖市軌道交通1號線白馬山車站室內。白馬山車站為二層側式車站,由站臺、站廳、設備間、消防泵房、雨棚等組成,工程建設實際開工時間2018年8月,結束時間2019年9月。
(二)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
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注冊地址: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汽經一路5號。法定代表人:奚華峰;注冊資本:399720萬;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經營范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工程建設、項目運營管理;物業管理;軌道交通系統設備租賃、銷售;軌道交通沿線及周邊廣告、停車場、經營用房等附屬資源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軌道交通技術服務、技術咨詢。
2、項目監理單位
鐵四院(湖北)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和平大道745號。法定代表人:王興利;注冊資本:600萬;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1日;經營范圍:承擔綜合資質范圍內的鐵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地鐵、輕軌)、林業及生態工程、公路工程的建設監理業務;工程質量檢測;工程材料檢測;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微信截圖_20191212090845.jpg (51.4 KB, 下載次數: 15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2 09:06 上傳
3、項目總包單位
中鐵十局集團第三建設有限公司,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繁華大道以北,芙蓉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張汪釗;注冊資本:20000萬元;成立日期:2005年5月18日;經營范圍:鐵路綜合工程、房地產開發、公路工程、地下工程、市政工程、地鐵工程、碼頭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給排水工程、環境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機場土建工程、高爾夫球場工程、鋼結構工程,園林綠化,機械設備租賃修理,鐵路及鐵路專用線運輸,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產品生產及銷售,高鐵整體道床配件生產,承包境外工程及派遣上述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工程試驗檢測。
4、勞務分包單位
安徽文豪壹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豪壹人公司)注冊地址:合肥市高新區AN-2地塊(科學大道55號)安徽絡力機電科技公司主廠房224室;法定代表人:汝毛毛;注冊資本:1000萬;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經營范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環保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鋼結構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勞務總包,機械設備租賃,汽車租賃,建筑材料銷售。
(三)合同簽署情況
文豪壹人公司與中國中鐵蕪湖軌道交通項目部第六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六分部)簽訂的白馬山站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分包內容包括:負責承建軌道交通1號線白馬山站站廳結構層、站臺結構層、站臺板下夾層結構、地下室層結構、消防池的主體及零星結構混凝土澆筑、模板支撐制安、支架搭拆、鋼筋安裝、地下室及屋面防水、砌磚墻、墻體及天棚抹灰、基坑防護、破樁頭及磚胎膜工程等。
LOCAL201810161056000197530574449.JPG (97.64 KB, 下載次數: 130)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2 09:05 上傳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人員傷亡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文豪壹人公司于2018年8月開始對白馬山車站進行施工,2019年9月白馬山車站主體工程施工結束,工程隊伍已全部退場。
2019年10月13日,因一些零星的修補工程,文豪壹人公司現場負責人許某某通過朋友介紹,雙方口頭協議,臨時雇傭馬某某,負責室內防水修補作業。
13日早上6:30,許愛明、施工隊班長嚴某某和馬某某到達工作現場,許某某現場分配了工作,嚴某某到二層做防水修補,許某某、馬某某在一層對房頂做防水修補,一直干到中午11:00時,下午13時,三人又按照上午的分工繼續工作,不一會,許某某外出去采購材料。
15:20左右,嚴某某到一層拿施工材料,發現馬某某蜷縮在離腳手架1米多的地上,嚴某某就問馬某某怎么啦,馬某某捂著胸口說疼,嚴某某立即電話向文豪壹人公司隊長趙某和項目部六分部副經理宋某某進行了報告。
15:22左右,正在工地巡查的宋某某開車到達現場,為盡快救治傷者,現場人員將馬某某抬到了宋某某的車上,就近送到了海螺醫院急診救治。海螺醫院診斷馬某某為急性心肌梗死,病情嚴重,建議轉院。
16:30左右,120救護車將馬某某送到了弋磯山醫院急救中心,隨后馬某某家屬也到達了弋磯山醫院,18:00左右馬某某被送進手術室,19:30左右,因急性心肌梗死,病情惡化,弋磯山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書,20:12馬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人員傷亡情況
故造成1人死亡,姓名:馬某某,男,漢族,67歲,身份證號:3402211952XXXX5796,家庭實際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白馬街道新義行政村新壩自然村14號。
三、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情況
事發當天,項目部六分部副經理宋某某正在工地巡查,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為盡快救治傷員,宋某某指揮人員將馬某某抬到了自己的車上,就近送至蕪湖市蕪湖海螺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到海螺醫院急診后,醫生診斷為急性心肌梗死,并告之病危,建議轉至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文豪壹人公司現場負責人許某某立即撥打120叫了一輛救護車,下午16:30左右將馬某某送到了弋磯山醫院急救中心救治,隨后馬某某家屬到達了弋磯山醫院,18:00左右馬某某被送進手術室進行搶救,19:30左右弋磯山醫院下達了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病情惡化的病危通知書,20:12傷者馬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文豪壹人公司在事故發生后立即成立了事故善后處理小組,積極與死者家屬進行協商溝通。10月14日,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了賠償協議。
接到事故報告后,區領導高度重視,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行業部門分管副區長帶領區應急管理局、區住交局、屬地高新區綜合部負責人趕到事故現場,了解查看了事故發生的情況,并要求事故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善后相關事宜。
四、事故現場勘察及事后調查情況
事發地點位于白馬山車站一層站廳由南往北的第三根承重柱旁約1m處位置。站內屋頂橫梁距地面3.5m,第三根承重柱西側約3m處放有一部已拆解的移動式簡易腳手架,經現場復原,該腳手架高1.7m,在附近堆放的空心混凝土磚上發現有一頂安全帽。
根據馬某某的既往病歷等材料,其常年患有腦梗死、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有心臟左室舒張功能減退的情況,事發當天身體不舒服、頭暈胸悶,帶病上崗作業。皖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弋磯山醫院下達給死者家屬的“死亡記錄”記載,馬某某因急性心肌梗死,病情嚴重,宣告死亡,另蕪湖市海螺醫院對死者的急診病歷中顯示死者為急性心肌梗死病,與弋磯山醫院的死亡記錄原因相一致。
w700h350z1l10t103ce.jpg (52.71 KB, 下載次數: 14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2 09:05 上傳
五、事故原因和性質認定
(一)事故原因
馬某某長期患有腦梗死、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事發當天頭暈胸悶、身體不舒服,帶病上崗作業,在工作過程中因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性質認定
經過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因馬某某帶病上崗,突發疾病導致死亡的非生產安全事故,為一起意外事故。
六、事故經驗教訓
(一)文豪壹人公司應立即完善本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定和員工安全上崗相關工作制度。嚴禁員工帶病上崗作業,嚴格進行員工的用工年齡和健康狀況審核工作,規范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及突發疾病應急救護制度。同時認真總結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力度。
(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應督促企業對勞動用工的日常監管工作,加大對職業健康相關知識的普及宣傳力度,引導用工方自覺貫徹落實好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2019年11月20日
信息來源:蕪湖市人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