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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09:54 上傳
近日,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已經區政府研究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下面一起來看看具體的詳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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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目的:
對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進行改造。
二、房屋征收項目名稱:
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三、征收范圍:
東至: 朝陽新村、南至:龍山路、西至:長江北路、北至:本友路具體以規劃紅線為準。
四、房屋征收部門:
鳩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鳩江區四褐山街道辦事處。
六、其它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被征收人應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完成搬遷。
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2019年11月26日
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下達2017年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蕪政秘〔2017〕39號),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需實施房屋征收。現就該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對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區棚戶區進行改造。
二、征收范圍
東至: 朝陽新村南至:龍山路西至:長江北路 北至:本友路該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構筑物及其附屬物;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征收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3.《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獎勵等標準辦法的通知》(蕪政辦〔2017〕10號);
4.《蕪湖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登記建筑認定辦法(試行)》(房征辦〔2014〕78號)。
四、簽約搬遷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內簽約且搬遷完畢。
五、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按照“先簽約,先選房”和“先搬遷,給獎勵,超時搬遷不獎勵”的原則實施。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評估價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原則上按被征收房屋面積,依據征收人提供的戶型就近選擇產權調換房屋,被征收房屋和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相等的部分,按評估價各自算賬互找差價,超出的部分,按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價予以購買。
六、房地產評估機構選擇及相關規定
(一)評估機構的選擇方法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門公布的推薦名錄中協商選定,具體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評估機構推薦名錄,區房屋征收部門將關于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通知和選票發放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填寫。在選票發放后5日內,區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代表、候選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等對收集的選票進行統計并現場公布結果。若被征收人協商一致共同選擇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視為協商選擇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其簽訂委托評估合同后進行評估作業;協商選定不成,若超過50%的被征收人選擇同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視為多數決定;不足50%的,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向市房屋征收部門提出申請。市房屋征收部門受理后3日內,應當將組織搖號的有關事宜在征收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日。市房屋征收部門按照公告組織公開搖號并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公證機構對搖號全過程予以公證。由搖號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房屋征收地塊的評估工作。
(二)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處理方法
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作出解釋說明。被征收人對評估價格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自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評估結果發生變化的,應當出具復核報告;評估結果沒有發生變化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申請人。
被征收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住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受理房屋征收評估鑒定后,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10日內,指派3人以上單數成員組成鑒定組,處理房屋征收評估鑒定事宜,并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七、房屋補償
(一)住宅房屋
1、選擇貨幣補償
在本地塊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進行預評估,預評估價格如下:
①混合:建筑年代1985年,3 /5層,用途住宅,房屋預評估價格5281元/㎡;
②磚木:建筑年代2007年,1/1層,用途住宅,房屋預評估價格5176元/㎡;
③簡易:建筑年代2007年, 1/1層,用途住宅,房屋預評估價格4183元/㎡。
2、選擇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地點為鞍山家園、濱江新居、褐山花苑、益安小區,具體戶型以現場公布的戶型為準。預評估價格如下:
①鞍山家園:用途住宅,結構鋼混,樓層9/22層,建筑年代2013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5730元/㎡。
②濱江新居:用途住宅,結構鋼混,樓層6/6層,建筑年代2008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5349元/㎡。
③褐山花苑:用途住宅,結構鋼混,樓層5/6層,建筑年代2004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5594元/㎡。
④益安小區:用途住宅,結構鋼混,樓層4/6層,建筑年代2009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5543元/㎡。
選擇存量安置房按照《鳩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鳩江區拆遷安置滯后及安置房空置問題整改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鳩政辦〔2019〕3號)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3、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積計算。標準為:12元/㎡。
4、臨時安置費
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積計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積小于20㎡,按人均面積20㎡計算臨時安置費。其標準為:每月14元/㎡。
貨幣補償:選擇貨幣補償的,按14元/㎡支付6個月臨時安置費。
產權調換:選擇現房產權調換的,按14元/㎡支付4個月臨時安置費。
5、獎勵
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簽訂協議且交房的,可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按被征收房屋補償(含室內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逾期一律不予獎勵。
6、補助
對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征收補助。補助按被征收房屋認定的合法面積計算,具體補助標準為:按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
(二)非住宅房屋
1、選擇貨幣補償
在本地塊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進行預評估,預評估價格如下:
①混合:建筑年代1980年,1/5層,用途商業,房屋預評估價格9909元/㎡;
②磚木:建筑年代1980年代,1/1層,用途商業,房屋預評估價格6507元/㎡;
2、選擇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地點為鞍山家園、港灣嘉園、金灣錦苑,具體戶型以現場公布的戶型為準。預評估價格如下:
①鞍山家園:用途商業,結構鋼混,樓層1/22層,建筑年代2013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6651元/㎡。
②金灣錦苑:用途商業,結構鋼混,樓層1/6層,建筑年代2010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8115元/㎡。
③港灣嘉園:用途商業,結構鋼混,樓層1/15層,建筑年代2018年,產權調換房戶型、面積以現場公布為準,預評估均價7355元/㎡。
3、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積計算。標準為:12元/㎡。
有重型機械設備的被征收房屋搬遷費,可按評估價格計算。
4、停產停業損失費
非住宅房停產停業損失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積計算。標準為:
①商業、辦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5‰(元/月)計發4個月。
②生產、倉儲用房:以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2‰(元/月)計發4個月。
5、獎勵費
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簽訂協議且交房的,可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按被征收房屋補償(含室內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逾期一律不予獎勵。
八、未經登記房屋補償
1.已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相關施工批準手續并按其規定建造、但尚未辦理房屋登記的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計算。
2.1990年4月1日前建造的無證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計算。
3.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無證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的80%計算。
4.2000年12月3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建造的無證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的40%計算。
5.2007年8月14日后建造的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6.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工程造價結合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處理。
7.亭棚、披屋等簡易結構設施,按照材料價值給予適當補償。
8.未經登記的房屋由四褐山街道辦事處負責調查提出初步認定意見經區未經登記建筑認定小組確認后予以補償。
九、登記用途為住宅實際用途為商業的房屋處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工作小組認定的,被征收時可按照以下標準予以補償:
1.1990年4月1日前已經改變房屋用途并連續經營使用的,可按照改變用途的合法房屋補償標準計算;
2.1990年4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已經改變房屋用途并連續經營使用的,可按照房屋評估價格結合房屋用途改變時間與1990年4月1日和2007年8月14日之間的權重比計算。權重比=(2007-房屋改變用途時間)/(2007-1990),計算公式為:房屋登記用途評估價格+(房屋改變用途后評估價格-房屋登記用途評估價格)×權重比。
(二)2007年8月14日后改變用途的,按照房屋登記用途計算補償。
十、各類附屬設施補償
各類附屬設施及架空層、地下室、閣樓按蕪政辦〔2017〕1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予以補償或通過評估結果補償。
十一、其他
(一)承租公有住房
承租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的住宅,如可以出售的,在房屋征收時原則上按有關規定優先出售給承租人。
(二)住房保障
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積小于20㎡的,選擇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在人均面積20㎡以內的部分,被征收人可按產權調換房屋價格的80%購買;選擇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在人均面積25㎡以內的部分,無力購買的也可以實行承租。
符合保障房租金補貼條件的被征收人,可申請保障房租金補貼。
(三)簽訂協議
四褐山街道辦事處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費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四)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鳩江區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按照本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規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鳩江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法律責任
1.負責征收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補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將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搬遷補償工作,不得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獲得補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執行。
2019年11月26日
來源:鳩江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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