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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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6 09:56 上傳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局,有關單位、個體參保人員:
根據《關于公布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19〕73號)的規定,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現就調整我市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省平工資及2019年度繳費基數核定
1.自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核定我市職工(包括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依據的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口徑社平工資)為 60340元,月平均工資為5028.35元;職工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085.05元、下限為3017.01元。對已經執行的2019年7月份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標準不調整、不補收。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關于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35號)規定,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后,為保證新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提出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2019年度辦理退休的人員,暫按2017年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660.58元/月)計發養老金,待國家和省過渡措施出臺后,再進行重新核算。
二、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1.參保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單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計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計繳。單位繳費基數總額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2.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分為2018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個檔次,按20%費率計算(保留到角,以下同)月應繳費分別為603.4元、704元、804.5元、905.1元、1005.7元、1508.5元、2011.3元、2514.2元、3017元。
3.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統一按2018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60%(3017.01元)執行,繳費費率選擇5.5%的,月應繳費為165.9元;繳費費率選擇8.5%的,月應繳費為256.4元。
4.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檔次、繳費費率無需申報,按其2019年7月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自動延續。
5.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間申辦基本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因累計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申請一次性補足的,須以2018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5028.35元為基數,按7.5%的比例一次性繳納醫療補充金,月繳費標準為377.1元。
6.2019年8月起,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金按2018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的0.6%繳納,即每人每月30.2元。
三、有關要求
各縣區人社局、醫保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做好參保單位及職工、個體參保人員的年度繳費基數調整,及時準確完成繳費核定、待遇核發等工作,加強與稅務部門工作配合,按規定時間傳送繳費計劃,保障各類參保單位、個人足額申報繳費,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來源:蕪湖人社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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