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記者從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獲悉,蕪湖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將有實質性下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也按照新出臺的省平均工資核算。 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含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至16%,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維持不變。同時,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業保險總費率仍按1%(單位0.5%、個人0.5%)執行,工傷保險費率仍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從職工個人繳費來說,政策也有所調整。今年5月開始 ,社保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將重新核定,標準是之前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和私營單位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個人繳費基數低于省平60%的,按60%(即下限)計繳;超過300%(即上限)的部分不計入其中。 具體來說,2019年5-6月期間,按2017年度的省平計算,為54224.87元/年 (4518.74元/月)執行,個人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3556.22元和2711.24元。單位申報的職工月工資,低于2711.24元的,統一以2711.24元為基數;月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數字為基數;月工資超出13556.22元的,以13556.22元為基數。等到2019年7月,還會有一次調整,按2018年度的省平數字,核定個人2019年度繳費基數。 受此影響,5、6兩個月間,醫療救助金標準由原34元/月調整為27元/月;參保人員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退休時,因繳費年限不足要求一次性躉繳的,按現省平計算標準執行。 信息來源: 大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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