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從根本上杜絕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 5月7日晚 ,蕪湖弋江交警部門設置檢查卡點開展夜查行動,嚴厲查處酒駕、醉駕、毒駕及其他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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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0 09:24 上傳
當天晚上20點13分 ,在利民路瑞博商貿城路口檢查點,一輛銀色小轎車由西向東疾馳而過,臨近檢查點時,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有明顯的急剎行為,并準備左打方向盤,有掉頭逃跑嫌棄。民警見狀,立即上前,控制住駕駛員,并對其開展酒精測試,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6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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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0 09:24 上傳
面對超過醉駕標準數值一倍的結果,駕駛員陳某辯解道“今天降溫感覺要下雨,我以為今天夜里沒交警查酒駕的,抱著僥幸心理,只喝了4杯啤酒!”據了解,陳某當天加班后和幾個朋友聚餐,一直覺得自己酒量大,一時興起就喝了幾杯啤酒。聚餐結束之后,陳某自我感覺意識還算清醒,便心存僥幸開車上路,沒想到駕車不到十分鐘,就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等待陳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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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0 09:25 上傳
在此,蕪湖弋江交警 溫馨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酒駕害人害己, 牢記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絕不觸碰 “酒后駕駛機動車” 這條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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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0 09:25 上傳
相關科普: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5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六個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15日以下拘留,并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圖/文: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 陳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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