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兩歲半的女童小湯圓,從今年3月底開始就在位于綠地繽紛城的一家親子園“上學”,兩個月以來,小湯圓也認識了很多在一起托管的小伙伴,然而6月8日小湯圓母親于女士接到通知,說小湯圓竟被親子園“勸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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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3 11:10 上傳
親子園負責人何老師提供了多份視頻和照片,內容都是小湯圓和其他小朋友發生各種沖突。從入園以來,她已經和同班的10個小朋友發生過沖突,6月7日還將一個男孩的臉上劃出了“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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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說她確實收到過老師反映此類情況,但她認為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為什么要“上綱上線”到退學,而且她認為孩子在親子園,老師就有監管責任,不能所有后果都要小湯圓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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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3 11:10 上傳
何老師表示,小湯圓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家庭教育的方法有問題,每次發生沖突以后,家長都“太過包容”小湯圓,沒有讓她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致使她“一犯再犯”。親子園也多次請老師重點照看小湯圓,但仍然沒能阻止沖突的一再發生。這些行為已經引起其他家長的不滿,所以,親子園只能勸說小湯圓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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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3 11:10 上傳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親子園退還相關費用,小湯圓家長辦理了退學手續。
以上新聞轉自蕪湖廣播新聞電視臺
對于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來說,當然可以雙向選擇,但教育的本質不能因“勸退”而忽視。到底是家庭教育缺位?還是親子園怕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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