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0多萬!鏡湖區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職務犯罪案
2023年4月13日,鏡湖區法院公開宣判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學影像科原行政主任、主任醫師汪某文受賄罪一案,對被告人汪某文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同時對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零六萬二千七百七十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640 (1).jpg (150.82 KB, 下載次數: 2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4-17 08:46 上傳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汪某文在擔任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二院)醫學影像科行政主任、磁共振中心主任及主任醫師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學影像設備、耗材、維保服務等產品的招標采購及使用過程中,多次為他人在競標、驗收、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6.277萬元。被告人汪某文到案后已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640.jpg (138.05 KB, 下載次數: 20)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4-17 08:46 上傳
鏡湖區法院將始終保持打擊職務犯罪高壓態勢,堅持依法懲治與廉政教育同步推進、靶向發力,在嚴厲懲治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的同時,充分發揮以案明紀、以案釋法、以審促廉作用,用“身邊案”警示“身邊人”!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努力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鏡湖區法院公眾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