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您關心的熱點問題看這里→
@電動自行車車主 請注意! 《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有疑問的小伙伴們別著急 一起來看下面大家關注的問題 交警蜀黍如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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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0 上傳
1、2023年3月1日,已懸掛的紅牌電動自行車還能上路行駛嗎?
答:按照蕪湖市電動自行車相關管理規定,既不符合新國標也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兩輪車核發臨時通行標志(紅牌),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止為2024年9月14日。臨時通行期滿后,不得繼續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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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6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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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5 上傳
2、電動自行車車牌怎么注銷?
答: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遺失、滅失或者不再使用的,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原件、電動自行車號牌(含臨時通行標志)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提出注銷申請。
3、電動車車牌被偷了去哪里補辦?
答:電動車號牌丟失的,車輛所有人可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公安交管部門提出補辦申請,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補領號牌工本費為:電動自行車號牌(綠牌)12元/副,臨時通行標志(紅牌)32元/副。目前我市城南及城東兩處車管所業務大廳均可辦理此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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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2 上傳
4、小折疊電動車需要領牌照嗎?
答:申請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規定。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且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核發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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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9 上傳
5、電動自行車車發票丟了能不能上牌?
答:根據《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應當自購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填寫申請表,交驗車輛,提交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車輛產品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購車發票丟失的可以向電動車經銷商申請補辦,材料齊全后,公安交管部門按規定予以辦理上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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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8 09:17 上傳
6、臨時牌還能使用多久?
答:按照《蕪湖市市區電動車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規定,本市核發的臨時通行標志有效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截止,有效期三年。臨時通行期滿后,車輛不得繼續上道路行駛。
7、電動車紅牌還能上嗎?
答:為加強電動車安全管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我市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4日,在本市市區范圍內開展電動兩輪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對符合新、舊國標的電動兩輪自行車,發放電動自行車號牌(綠底白字);對不符合新、舊國標的超標電動兩輪車,核發臨時通行標志(紅底白字),過渡期三年。臨時通行標志自2022年5月15日起停止辦理。
在馬路上 所有的規則都是用來保障安全的 蕪湖公安交警提醒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請自覺守法 文明出行
來源:蕪湖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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