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蕪湖新冠門診報銷比例提升!
新冠感染日前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大江資訊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蕪湖將進一步優化調整新冠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將擴大醫保基金支付醫療機構范圍,同時,新冠門診報銷比例也將由70%進一步提升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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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1:14 上傳
住院費用繼續執行綜合保障政策
新冠感染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符合國家衛健部門制定的新冠感染診療方案的醫療費用,繼續延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執行期為2023年1月8日至3月31日,以新冠感染患者入院時間計算。
擴大醫保基金支付醫療機構范圍
為緩解醫療機構收治壓力,2022年1月8日起,具有新冠病毒感染治療能力的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申請,并通過簽訂臨時專項協議的方式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簽訂臨時專項協議后,醫療機構申報的符合條件的住院費用,醫保基金將按當地同級別醫療機構醫保待遇方案進行支付。
提高新冠門診專項保障報銷水平
2022年12月29日,我市執行全省統一的新冠門診專項保障政策,醫保報銷不設起付線、不設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2023年1月12日起,新冠門診報銷比例由70%進一步提升至75%。
調整新冠門診報銷覆蓋醫院范圍
2023年1月12日起,新冠門診臨時報銷政策由先前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調整為所有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落實分級診療,引導參保患者合理選擇就診機構。
增加新冠感染醫保藥品目錄種類
除執行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確定的600種藥品外,2023年1月1日起,我省臨時新增了36個藥品,其中中成藥25個,兒童用藥19個,且全部按甲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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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1:19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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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1:19 上傳
來源:大江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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