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事關蕪湖中小學生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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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30 09:51 上傳
尊敬的各位家長朋友:
“雙減”政策實施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多措并舉,減輕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得到了廣大家長朋友們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謝!
目前我市教育主管部門已將學科類合規機構發布在“蕪湖雙減管理服務平臺”,并對機構信息、培訓課程、師資信息進行了公示,可在平臺實施在線選課、簽訂合同、在線支付、在線評價等功能,對預收費資金進行全面監管。當前,已有近2000名家長在平臺購課7000余個,累計監管預收費和保證金資金1600多萬元。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請家長通過“蕪湖雙減管理服務平臺”選擇合規機構報名、繳費、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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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30 09:13 上傳
▲長按掃描上方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蕪湖雙減管理服務平臺”
暑期是校外培訓違規的高發期,機構違規宣傳、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時有發生,為了切實維護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避免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市教育局提醒您:提高防范意識,不要盲目參加校外培訓。
一、請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校外培訓只是查漏補缺、適當促進的輔助環節,切不可盲目跟風或隨意為孩子安排校外培訓,避免因校外培訓負擔過多、過重而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倡導家長朋友們引導孩子合理安排暑期學習生活,完成必要的課業學習,積極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多讀有益的書籍,積極參加有益的實踐活動。
二、請您知曉暑期開展學科類培訓屬于違規行為
根據規定,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是違規行為,暑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的機構是違規機構,學生在違規機構參加違規的培訓將承擔“退費難”“卷款跑路”“疫情傳播”“安全隱患”等風險,請家長和學生務必警惕!
三、請您謹記教育部門反復多次向您宣傳的“雙減”政策
一是實施校外培訓的機構(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在機構內醒目位置公示《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教師資格信息、課程安排、收費標準、退費流程等。
二是培訓機構(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三個月的費用。對誘導家長繳納超過三個月培訓費用的,您應當堅決拒絕,并抵制一切存在風險的推銷。
三是培訓機構(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含英語、幼小銜接課程),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時間不得晚于21:00。
四是培訓機構(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與您簽訂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必須向您如實開具票據。請您妥善保管。
四、請您正確辨識校外培訓違規宣傳
培訓機構不得發布含有“培優” “保過” “必中”等內容,對升學、通過考試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做出明示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內容,以及教師資質、執教履歷、機構實力、用戶評價等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等廣告。
不得發布含有學生考試排名、提分、升學率、獲取獎學金、錄取學校等情況等誘導性廣告。
請家長謹防各種夸大事實,利用打折、贈課等誘導家長繳納超長期培訓費用的宣傳。
五、請您拒絕參加隱形變異培訓
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家政服務”“住家家教”“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不得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違規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托管機構、文化藝術公司、信息咨詢公司等不得以“作業輔導”“文化傳播”“教育咨詢”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思維訓練”“國學素養”“素質成長”等名義開展學科類(含英語)培訓或以“科學實驗”“口語演講”“戲劇表演”“文學欣賞”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含英語)培訓。
請家長朋友拒絕參加隱形變異違規培訓,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六、請您了解校外培訓機構已實施分類管理
省、市“雙減”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由教育局負責,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由文旅局負責,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由體育局負責,職業技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由人社局負責。請您以培養孩子興趣愛好、發展孩子個性以及結合孩子自身實際為出發點,合理選擇合法合規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家長如有疑問,可與屬地相應主管部門聯系。
七、請您監督舉報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
歡迎您對校外培訓進行監督,共同規范機構培訓行為,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
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培訓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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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30 09:13 上傳
投訴舉報時間: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來源: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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