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對外發布蕪湖市“藍天保衛戰”最新情況。結果顯示,2018年,蕪湖市PM2.5年均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圓滿完成了年度目標。2019年1-5月整體空氣質量穩中向好。 2019年1-5月,市區細顆粒物(PM2.5)為5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優良天數比例為70.9%,同比提高13.3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為2天,同比減少了10天。整體空氣質量穩中向好。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為6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重污染天數為4天,同比減少了12天。完成國家下達我市的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去年以來,蕪湖市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控煤方面。市政府發布了《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自2018年12月3日起實施,全面提高了禁燃標準。2018年,全市規上工業煤炭消費量1090.94萬噸,較2015年同比下降44.1萬噸,扭轉了煤炭消費量逐年上升的勢頭。二是控氣方面。控點源和清面源雙管齊下。全面實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重點排污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嚴控新增量、逐年減存量;重拳出擊,排查出1686家“散亂污”企業,其中取締關閉903家,整頓規范783家。三是控車方面。劃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推進機動車遙感監測及網絡平臺建設;2019年4月1日起實施國三(含)標準以下柴油車輛、國二(含)標準以下汽油車輛禁限行區方案。四是控塵方面。督促全面落實工地及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施工現場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五是控燒方面。全市相關部門累計檢查各類餐飲經營場所39846處,督促問題整改11445處,依法處罰12起餐飲油煙超標排放行為,累計罰款10萬元,取締燒烤攤點195處,燃煤流動攤點1026處。 蕪湖市生態環境部門有關負責人在通報會上表示,蕪湖全市空氣質量逐步向好,充分印證了大氣污染是可防可控的。但我市受季節性影響的大氣污染問題依然突出,長期累積形成的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產業布局不合理、交通運輸結構不優等問題,導致經濟總量增長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增加還沒有脫鉤,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于高位,對不斷改善空氣質量形成長期而艱巨的挑戰,大氣污染防治仍然任重道遠。 信息來源: 蕪湖新聞網-大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