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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 13:18 上傳
圖為交警正在向違章司機開具處罰決定書
12月2日下午,在弋江區花津中路與新時代商業街交匯交叉口,多部車輛被正在執勤的交警攔下,讓他們靠邊停車,去旁邊的崗亭接受處理。大多數司機都面帶疑惑,進了崗亭發現里面已經有多位司機在接受處罰,處罰原因:他們開車沿著花津中路經過威尼斯酒店和楚江府第小區之間的斑馬線時,沒有禮讓行人。
面對處罰,司機覺得有點“委屈”
一位被輔警攔下的中年男子十分委屈,他說:“我完全是跟著前面的車輛正常行駛,此處斑馬線并沒有設置紅綠燈,我也沒有留意兩邊有行人要過斑馬線。”那位輔警說:“你這么大年紀交規應該早就學過,拿駕照的時候就告訴過你們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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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 13:2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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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司機也顯得很無奈,他說:“我幾乎每天都經過這里,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處罰,如果一個地方幾乎每一位駕駛員都出現違章的現象,可能就不是故意而是過失,是不是不應該單純責怪駕駛員全都不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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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 13:2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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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崗亭內,面對司機的質疑,交警查驗了每一位違章司機的相關證件,然后無一例外地按簡易程序開具了處罰決定書,對每一位駕駛員都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按規處罰,有理有據
根據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這是弋江交警此次執法的法律依據,但幾乎每一位司機都表示心存委屈。一位律師表示,弋江交警在距離司機違章地點近百米的地方,靜候違章司機車輛的到來進行處罰,這種嚴格執法的無可厚非。但執法也應該講究人性化,應該將罰款與批評教育相結合,不能為罰款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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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警部門已經發現威尼斯酒店和楚江府第小區之間的斑馬線處存在車輛不禮讓行人的現象,平時就應該早做防范,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通過設置紅綠燈和交通警示牌等方式強化司機的守法意識,多管齊下,才不至于一次執法讓大多數受罰者都心存不服和委屈。
來源:蕪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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