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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省衛生健康相關政策要求,日前市衛生健康委和市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提高并統一全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和失獨家庭退休一次性補助標準。
通知指出,對全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的扶助金,在現有國家、省傷殘350元/月/人、死亡450元/月/人的基礎上,傷殘和死亡標準均再提高100元/月/人,即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扶助金450元/月/人、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扶助金550元/月/人。此外,提高失獨家庭退休一次性補助標準,在現有1500元/人的基礎上,再提高3500元/人,即一次性補助5000元/人。
提高并統一全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發放標準,是黨和政府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關懷、關注的重要體現,是深化計劃生育民生工程、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縣區、全市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進一步擴大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影響力,并確保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戶。新標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信息來源: 蕪湖新聞網—蕪湖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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