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圖_20190311145050.png (624.93 KB, 下載次數: 13)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3-11 15:07 上傳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 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
微信圖片_20190311162357_副本.jpg (148.35 KB, 下載次數: 15)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3-11 16:27 上傳
各縣、區人民政府,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蕪各單位:
現將《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2019年2月28日
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 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做好全市就業創業工作,制定以下政策規定: 一、推動人才穩定就業
link (1).jpg (47.14 KB, 下載次數: 13)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3-11 15:07 上傳
1.在相關高校建立蕪湖人才工作站,每站每年安排5萬元工作經費。開展“雙走進”活動,定期邀請高校教師、輔導員來蕪調研考察;結合“啟明星”就業指導專家團建設,定期組織人員深入高校開展宣講推介活動。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財政局〕
2.鼓勵在蕪各高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組織畢業生在本地就業,根據當年留蕪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的畢業生比例,按500元—1000元/人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學校穩定就業補貼。建設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開發就業見習崗位,發放就業見習補貼,辦理綜合保險。每年評定10個優秀就業見習基地,由就業補助資金按2萬元/個標準給予獎勵。對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屆本科高校畢業生,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3.按照依法依規、合理引導、適度可行原則,結合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城市生活成本、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指導用人單位根據高校畢業生工作能力給予合理薪酬。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二、提供人才安居保障
4.對在蕪就業創業的人才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根據工作能力和實績,給予1萬元—2萬元一次性安家補助,并按一定比例給予契稅補貼。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三、建設創業孵化載體
5.鼓勵建設青年創業社區,對被評定為市級青年創業社區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達到市級示范性青年創業社區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評定結果分2年撥付。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建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6.聚焦眾創空間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對被評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達到市級示范性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評定結果分2年撥付。對市級眾創空間被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
7.積極建設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被評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分5年撥付。積極創建省級青年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著力提升孵化質量。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四、發放載體運營補貼
8.鼓勵各眾創空間常態化開展創業沙龍、項目路演等各類創業公益活動,經審核認定后,按照其舉辦活動年度實際支出的50%給予后補貼,每個眾創空間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經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市級眾創空間,由創業扶持資金按當年實際運營費用的50%給予運營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經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9.眾創空間通過孵化服務將創客項目成功轉化為創業實體,符合孵化成功相關標準,經審核認定后,按每戶2萬元給予眾創空間孵化獎補。對入駐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創業實體,給予為期三年的租金、水電費補貼。主營業務為一產類、二產類、三產類的創業實體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5萬元、1萬元的租金補貼。水電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40%給予補貼,單個創業實體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000元。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五、扶持創業項目發展
10.每年評選科技類創新創業項目不超過50個,對被評定為優秀、良好等次的項目,由創業扶持資金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財政局〕
11.鼓勵市級以上創業大賽獲獎項目來蕪落地轉化,給予省級及以上一等次獎項目10萬元、二等次獎項目5萬元、其他獎項2萬元補貼,市級一等次獎項目5萬元、二等次獎項目2萬元、其他獎項1萬元補貼。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12.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初創企業新錄用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按企業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500元/人的崗位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7000元,補貼期限為3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六、加大創業融資支持
13.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整貸直發”運作模式,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穩妥開展“社保貸”試點,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人民銀行蕪湖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14.每年安排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面向入駐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學生創業者發放免擔保創業貸款,市財政每年按實際放貸額的10%給予擔保公司風險補償。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七、優化就業創業環境
15.打造多層次、全方位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各項政策落實兌現。開展青年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新創業活動,設置一定額度的賽事獎勵資金。大力開展政策宣傳,選樹優秀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團市委〕
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人才安居保障工作,資金支出項目市與縣按2∶8分擔,市與區按4∶6分擔。本文件相關內容由牽頭單位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各縣可單獨制定人才安居政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誠實守信,據實申報,對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責任并記入誠信檔案。本規定施行期限為2018年—2022年,各項同類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
消息來源: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