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激發消費潛力活力,我市堅持“政府大力鼓勵和倡導,企業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持續推動線下實體店開展無理由退貨承諾。9月20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今年新增第一批1191戶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名單。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150戶單位視誠信如金、視擔當如責,自愿參與蕪湖市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公開承諾行動,為增強廣大消費者的獲得感、幸福感貢獻力量。 據市消保委介紹,為響應“滿意消費長三角”共建活動,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自2019年底積極開展了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推進工作。在重點鼓勵大型商超、品牌連鎖率先開展承諾的基礎上,影響帶動中小型其他單位參與;在優先發展商超等流通企業開展承諾的前提下,引導鼓勵服務業、旅游業等其他行業積極融入。目前我市線下參與無理由退貨承諾的戶數位于全省前列,承諾單位承諾內容貼近自身經營實際,便于承諾實現;承諾單位承諾退貨時限基本在7天,有的甚至承諾在10-15天乃至更長。同時無理由退貨承諾范圍不斷擴大,有些企業不僅在長三角地區可異地異店退貨,在全國異地異店均可一體化退貨。 按照計劃,今年我市預計共新增1858戶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有力深化我市放心消費創建工作成效。今年第一批公開的1191戶中,無為市有278戶、南陵縣有105戶,鏡湖區有218戶,鳩江區有144戶,弋江區有150戶,灣沚區有114戶,繁昌區有70戶,經開區有41戶、三山經開區有71戶。平時市場監管部門會對這些實體店進行動態監督,對不履行承諾或停止營業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會停止其使用“無理由退換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 大江晚報記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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