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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3-30 13:31
正文摘要:3月25日,21歲的蕪湖女子龔某想送男友一部手機作為禮物,但囊中羞澀沒錢購買。于是,其先在一家手機專賣店購買了一部價值5300元的華為手機,更改支付中一個字之后,來到這家店購買同款同價手機。付款時,將更改的支 ... |
年紀輕輕,就這么毀了,為男朋友買手機不值得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女朋友給男朋友買手機?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腦子不好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騙子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這孩子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當真愛遇到違法![]()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自作聰明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厲害啦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要說兩點,第一自己沒錢還給自己還買這么貴的手機;第二,送男朋友禮物其實走心就行,男朋友要的是一種關心和愛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都不一定是主犯吧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沒錢就別送了,好傻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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